第三百六十四章 客串-《重生之殿堂乐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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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流浪乐队刚好准备前往下一座城市,表示可以把他带过去。

    少年和乐队坐着车,一路歌唱着来到了下一座城市。途中,他还对乐队中的女贝斯手产生了一丝情愫,但却没敢说出口。

    此后,少年又经历了两段旅程,最终,他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。

    故事的结局中,灰头土脸的少年在学校大门前驻足良久,看着青春靓丽学生们进出学校,却默然离开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部典型的文艺电影,注定不会卖座,所以,章磊才拉不到投资,自己掏钱拍摄。

    出演这部戏的演员没有一个明星大腕,但很多都是话剧出身的实力派。

    片中唯一出名的,就是客串流浪乐队的黑洞了。

    章磊自己说是想表现贫富教育差距,以及通过互联网认识到阶级壁垒的普通人的无力感。

    曹吾是挺喜欢这个剧本的,但他不喜欢那个结局。

    章磊设计的最后一组镜头是少年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霓虹间穿行,背着吉他来到了大桥上,一辆车经过,他的身影消失,随后传来了落水声,意思是少年自杀了。

    曹吾不喜欢这个结局,他认为,既然少年敢于独自一人闯入陌生的城市,并且一路历经曲折,来到了目的地,他是不缺勇气的,这样窝囊的死去是对他的侮辱。

    而章磊却告诉他,在剧本设计时,这场旅行本身就是一场死亡之旅。

    少年的灵魂早就已经死在了那个村子里,上路的只不过是他的躯壳。

    他偷了家里的钱,从家中离开,代表着他舍弃了家庭和亲情。途中他虽然喜欢流浪乐队的女贝斯手,却没有开口,则代表他舍弃了爱情。

    最后的离开,代表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,从他踏上旅程的那一刻,他就已经开始死亡了。

    章磊是导演,这也是他的作品,旁人无法决定。

    但曹吾还是建议设一个开放性的结局,最后结束在少年站在大桥边会更好,最好远处东方的天空亮起些鱼肚白,给观众留一些幻想空间,不要那么冰冷残酷。

    不管是不是出于礼貌,章磊还是表示曹吾的建议很不错,自己会考虑一下,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他手上,采纳不采纳曹吾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虽然只有二十几个镜头,但还是拍了四天才拍完。

    流浪乐队的戏份虽然少,但对整部片子还是非常重要的。

    而且乐乐还是这部戏名义上的女主角,虽然她连一句台词都没有,只有八个镜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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